【河南郑州】创新载体 强化举措 扎实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发布日期:2012-08-21 阅读:2717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启动以来,郑州市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文明倡导、健康促进、优生优育、致富发展、奉献社会”活动主题,积极创新工作载体,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开展。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2011年5月,郑州市被国家“一委两会”确定为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纳入了全市“幸福郑州”工程建设,实施部门协同、社会联动,共创幸福家庭,先后出台了郑州市《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标准,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确定了以“五推进”行动强力推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健康发展。

(一)倡导新型婚育观念,实施计生家庭文明推进行动为切实转变人民群众的婚育观念,积极构建和谐人口文化,我们紧紧抓住“婚育文化与企业文化的共赢点、与传统文化的相融点、与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与精神文明建设的促进点”,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家庭、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和“教育培训、文化交流、健康服务、健身娱乐、科技传授”等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村规民约》不适宜条款的修订完善工作,充实“婚育新风、移风易俗、利益导向、优生优育、男女平等、敬老爱老、提高女性政治地位”等内容,从政策层面促进性别平等。目前,全市已建成星级人口文化大院2097个宣传队796支、文化广场384个、文化长廊1119个、生育文化苑124个、文化书屋555个、人口学校2484个,帮助计生女孩家庭解难事1366件,表彰“幸福家庭行动”示范户3935户。我市先后被国家表彰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单位和第三、四阶段示范市,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实施计生家庭健康推进行动。着眼群众需求,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技术服务。规范开展了以“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均衡营养”为主要内容的一级干预服务和“幸福新婚、健康宝宝、和谐家庭、弱势关怀、亲民维权”五大系列优质服务;探索出了人口计生、民政、卫生三部门联合对群众开展青春期教育、免费婚检、围产期保健、婴幼儿早教、婚育期和哺乳期健康咨询、中老年保健的“爱康服务”模式。截止目前,全市建成了标准化县级服务站8个、乡所91个、村室1875个。2011年以来,连续两年将免费开展优生促进工程列入市政府为民办理“十大实事”项目,全市已投入专项资金5180余万元,开展婚(孕)前培训15.6万余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1.1万余人,叶酸营养素补充11.8万余人,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

(三)关爱计生子女成长,实施计生家庭教育支持推进行动。为使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受到良好的教育,我们认真落实对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的中招加分政策。据统计,仅2011、2012两年,全市农村计生家庭子女考入大学得到奖励1023人,共发放奖励助学金202.41万元;全市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子女获得中招加10分政策的2393享受减免扩招费政策的中招子女386人,减免扩招费258.34万元,为计生家庭子女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环境。

(四)助推计生家庭发展,实施计生家庭创业扶持推进行动。坚持把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作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重中之重,积极帮助他们创业致富,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市委、市政府每年都要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进行完善和补充,目前已建立了集“奖、优、免、扶、保、助”六位一体的16项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利益导向资金投入从2005年的0.1亿元逐年增加到2011年的2.15亿元,惠及99.6万计生家庭,使1.2万多户计生家庭脱贫致富。去年全国试点工作会后,市本级为全市12个县(市、区)下拨专项补助经费12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计生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截止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类生育关怀基地301个,投入项目帮扶资金1635余万元,共吸纳12486个计划生育户进入基地经营或就业,免费举办各类致富技能培训班568批次,接受培训近3万人次,帮扶7983户贫困计生家庭实现了脱贫,3257户计生女孩家庭成了村里富裕户,实现社会经济效益1.57亿元。

(五)应对社会老龄问题,实施计生家庭养老优待行动。为积极应对社会老龄化,解除计划生育家庭老人的后顾之忧,我们探索创新了自养、儿养、女养、儿女两头住共养、社会力量养和政府补贴集中供养的养老模式;成立了计划生育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心和“夕阳亲情服务队”,对自愿入住各类敬老院或养老中心的计划生育老人给予每人每年800--1000元的入住补贴;率先在全省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生育补贴制度,为29093人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农村领证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父母,发放计生缴费补贴和养老补贴共计2825.2万元;2012年3月12日又出台了《郑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办法》(郑政【2012】12号),对城镇60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实行奖励扶助,实现了城乡居民计生家庭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401对夫妇主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独生子女领证率逐年上升。

近年来,我们虽然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中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取得了一些实际效果,但与“活动”本身的要求和其他先进省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对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开展活动思路不够清晰,行动不够迅速,措施不够有力。二是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不是很高。部分经济实力、技术实力比较强的集体(个体)企业自愿奉献、乐于奉献的意识缺乏,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三是在创建活动中还缺乏一套系统的、操作性强的评估激励机制。

二、下一步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更加浓厚的创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墙报、报纸内资、手机网络等各种宣传工具,进一步浓厚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氛围;充分利用各级党校、人口学校、文化大院、会议等平台和考核问卷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广大参与者、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

(二)创新方法举措,推进创建活动规范有序地开展。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主题,结合我们正在实施的人口计生工作“1255”计划,围绕家庭和人的生命全过程,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加快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澄清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致贫的原因、数量,有计划、有步骤的对他们进行帮扶,尽快提高他们的发展能力。同时,我们将于近期出台《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考核评估细则》,定期对各个单位进行考核,以促进创建活动的有效开展。

(三)深化“五推进”行动,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更加明显的效果。我们将积极号召社会各界在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有计划帮扶的同时,继续深化“五推进”行动,力争“十二五”末全市基本实现:生育更加文明、身心更加健康、出生人口素质更加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更加殷实、社会更加和谐有序。

总之,我们要以这次座谈会为契机,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学习先进,扎实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引向深入。

三、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国家出台一个完善的、系统的“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评估细则。

二是建议国家在项目上给于资金支持。

三是欢迎国家层面的领导、专家常到河南郑州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