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News2013年,“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全国组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于2010年设立的5个项目点运作周期结束。根据新修订的《“幸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协议》等相关规定,全国组委会及时部署启动各项目点项目资金回收工作,要求各地区项目点必须按期按数将项目资金返还至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账户。
目前,已经有4个项目点按期完成了结项评估、资金回收及汇款工作。其他相关信息将在“幸福工程”子网站中陆续进行公示。
省 份 | 项目点 | 项目内容 | 应回收资金 | 汇款截止时间 | 进展 |
河北省 | 阜平县 | 肉牛、山羊养殖 | 75万元 | 2013年4月23日 | 已回收 |
福建省 | 泰宁县 | 乌凤鸡养殖 | 25万元 | 2013年12月31日 | 已回收 |
福建省 | 浦城县 | 山薏米种植 | 25万元 | 2013年12月31日 | 已回收 |
陕西省 | 洋 县 | 中药种植 | 27万元 | 2013年12月26日 | 已回收 |
文/陈喆 | 编辑 王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