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工程的阳光照亮鄂伦春旗母亲的脸庞
发布日期:2015-11-26 阅读:2294

2012年7月,鄂伦春旗获得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幸福工程组织工作委员会救助计生贫困母亲救助金50万元,本市财政按1:0.5的比例配套25万元,共计75万元,使用周期为三年(2012年7月25日—2015年7月25日),救助金全部用在“治穷”上。本市本着救助达实效的目的,采取救助轮次为一轮,使用期为三年。在阿里河镇齐奇岭村、乌鲁布铁镇红旗村、乌鲁布铁镇猎民村等开展项目,总计帮扶贫困母亲70人 ,每人1万元救助金,其中8户养羊,12户种高油大豆,50户种殖食用菌。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用菌价格逐年上涨(2014年已达到每斤40元左右),而且人们对菌类营养价值认识的提高,使食用菌种植产业发展壮大具备条件。现在每位食用菌种殖业的贫困母亲的家庭人均收入在0.8万元—1.8万元;绒山羊养殖特别适宜我旗,低投入高产出,繁殖能力快,养殖项目户有了丰厚的收益,年人均收入在1万元—1.5万元;高油大豆是我旗的主要农产品产业,年人均收入在0.6万元—1.6万元。

通过三年的帮扶,受助贫困家庭都发生了显著变化。贫困母亲在被助前年人均收入都在3000元左右,扶助后有16户受助家庭年人均收入达1.8万元,44户人均收入达1.2万元,10户人均收入达0.5万元。

幸福工程项目在我旗运行以来,先后救助70户计生贫困母亲家庭,惠及人口210人,脱贫率97%,给广大计生贫困母亲提供一个发展经济,参与社会活动,提高自身素质的良好平台,使部分贫困母亲直接从中得到了有效的帮助,通过自身的辛勤劳动走上脱贫致富的路子,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了广大计生贫困母亲的广泛赞誉。并且在我市推进经济发展、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增强了计生贫困母亲脱贫致富本领,涌现一批少生快富的带头人,她们致富不忘回报社会,成为地方经济建设中的一支带头军;二是帮助计生贫困母亲转变婚育观念,产业养老、致富养老新风越来越浓,新型婚育观正逐步深入群众心中推动人口计生工作;三是打响了幸福工程的品牌,增强了计生协会的凝聚力、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