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梅”为媒,谋“幸福”贫困母亲绽笑脸
发布日期:2012-02-28 阅读:2507
    以“梅”为媒,谋“幸福”贫困母亲绽笑脸

————诏安县“国家幸福工程项目点”芹山村运作情况

2010年底在县幸福工程项目办的支持下,红星乡芹山村“瑞梅食品有限公司”被选定为国家幸福工程项目点,利用全国组委会的救助款11万元帮助解决该村11名计生贫困母亲到该公司入股和务工,运作一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芹山村地处偏僻,经济发展落后,很多群众纷纷外出打工,由于没有什么专长,待遇相对较低,群众收入水平较低,经调查摸底确定的11户贫困母亲受助前人均收入 3100 元,其中4名在外打工,5名在本家务农,2名在家织毛衣,受助后,贫困母亲每人将借到的1万元入股“瑞梅食品有限公司”,不担风险,贫困母亲进厂务工,固定工资每月1200元,每月比其他员工多领50元补贴,年终分红500元,社保费用公司出一半,贫困母亲自家种植的青梅同等品种和同等等级每公斤加价0.2元收购。该项目运作至今年元月份到期后,资金回收率100%。据评估:该公司去年加工生产青梅1500吨,年实现税利200万 元,贫困母亲每人年纯收入1.6—2.3万元;家庭人均收入 7300 元,脱贫率 92% 。受助二女户许春洪二个女儿都在上学,家中靠丈夫一人在外打工,年收入不过1万多元,加上前年建房子欠下的债务,一家人生活十分困窘,整天愁眉苦脸,得到受助后,许春洪到公司务工,下班和休息日搞自家的青梅生产等农活,又可照顾到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工作和家庭两不误,去年仅她一人在公司上班,每月固定工资1200元,补领50元,分红500元,社保补贴1500元,自产青梅加价1000元,一年收入达1.8万元,加上丈夫打工赚的钱,债务一举还清,夫妇俩如释重负,生活好转,她挂着笑脸说“多亏了这颗‘梅’幸福工程让人倍感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