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致富发展项目——幸福工程宣传推广活动招标
发布日期:2016-04-06 阅读:3808

今年是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开展的“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致富发展项目:“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实施21周年。21年来,幸福工程以贫困母亲为救助对象,通过“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救助模式,为贫困母亲及家庭提供“经济支持、技能培训、健康扶助”。因地制宜选择生产项目,因人而易采用帮扶形式,使得33.59万个贫困母亲及家庭摆脱贫困,过上幸福生活。

为了让“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致富发展项目——幸福工程精准扶贫的模式在政府扶贫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将为此项目的宣传活动寻求合作伙伴。诚邀请符合要求的传媒公司参加此次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致富发展项目—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

二、宣传形式

线下、线上活动相结合,宣传与募款相结合。

三、招标额度

贰拾伍万肆仟伍佰元整(人民币)

四、付款方式

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

五、公告时间

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9日。

六、投标截止时间

各投标公司须在2016年4月17日下午5:00前把有关资料送至我会国内项目部(可邮寄)。

七、中标合作时间

2016年4月至2016年11月

八、评标办法

内部评审,综合评估。

九、联系人及方式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国内项目部:王景德、李  爽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12号院中国人口福利基金505室

联系电话/传真:010-62179760

十、投标须知

1. 投标人资格

投标者必须具有实际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并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2.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企业介绍。

2)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原件)。

3. 投标文件

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2) 投标文件必须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相符。

3)投标方需提供相应的活动策划方案。

4. 填写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下列要求:所报投标价必须符合招标方要求;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改;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在涂改处进行签章。

5. 各投标企业对本次投标要求不清楚的,请咨询我会国内项目部王景德,联系电话:010-62179760。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国内项目部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