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News民 政 部 公 告
第365号
基金会2014年度检查结论公告(第二批)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告62家基金会2014年度检查结论。凡公告的基金会,请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持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到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会管理处(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大厦301-2房间)加盖年检印鉴。
民政部
2015年12月4日
以上仅为部分名单,原文链接:http://jjh.chinanpo.gov.cn/2351/920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