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工程”幸福了母亲
发布日期:2009-04-15 阅读:4233
没有幸福的母亲,就没有幸福的家庭。为了帮助贫困母亲及其家庭改变贫困的生活现状,蕉城区的幸福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紧紧围绕“治穷、治愚、治病”三大任务,按照“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救助模式,向贫困母亲提供了一个发展经济,参与社会活动,提高自身素质的平台。
石后乡大岭村的贫困母亲黄爱钰家庭贫困,公婆多病,再加上两个女儿上学,生活举步维艰。2007年7月,在区、乡计生协会的关心和帮助下,黄爱钰被列为幸福工程救助对象,得到了5000元幸福工程救助款,2008年8月她再次得到了第二年的续助,10000元救助款使他们全家重新振作起来,从此夫妻俩不辞辛苦地发展项目,每天起早贪黑一干就是两年!如今黄爱钰家庭生活条件改变,将小杂货店扩充了门面,补足了货源,靠小杂货店不仅还清了亲友借款,还盖起了砖式结构的新房,走出了一条脱贫致富的道路。
当提及幸福工程时,夫妻俩激动地说:“感谢幸福工程对我们全家的帮助,感谢党和政府的英明决策,感谢石后乡政府及计生协会人员,大家对我家的关爱和扶助,使我家庭发生新的变化,没有幸福工程的救助,就没有我全家今天幸福生活…… ”没有过多华丽的语言,一句朴实的话语道出了计生户黄爱钰全家对幸福工程惠民政策、政府爱民如子的感激之情。
幸福工程点亮了贫困母亲的心灯,让一个个贫困母亲因此感受到来自政府和社会的温暖,使她们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幸福工程的实施,也使贫困母亲的身体素质和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们的家庭因此注入希望而焕发了活力,先后走上“脱贫路”、“致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