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三千多年前,中国的甲骨文和金文中就有了“和”字。西周时期,周太史史伯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观点。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更是经常运用“和”的概念来阐发他们的哲学思想和文化理念:管子提出“畜之以道,则民和”;老子提出“知和曰常,知常曰明”;孔子的《论语》提出“理之用,和为贵”;孟子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荀子提出“万物各得其和以生”;《中庸》提出“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和”不是盲从附和,不是不分是非,不是无原则的苟同。而是“和而不同”。“和”的思想,强调世界万事万物都是由不同方面、不同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在这个统一体中,不同方面、不同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异相合、相反相成。由于“和”的思想反映了事物的普遍规律,因而它能够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其内容。现在,我们所说的“和”包括了和谐、和睦、和平、和善、祥和、中和等含义,蕴涵着和以处众、和衷共济、政通人和、内和外顺等深刻的处事哲学和人生理念。
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谋求这个“和”字,从不同方面解决人与自然相和的问题,解决人的问题。而人所生活、生存的基础环境是家庭,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社会的细胞。从微观层面上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就是构建和谐家庭。因此,必须关注家庭的建设与和谐发展,关注家庭的建设与和谐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
家庭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马克思说:“家庭的实质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在家庭的体现,它反映了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中结成的一定的政治经济关系”。
家庭的功能、性质、形式、结构以及和它相联系的道德观念,都是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变革。 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表明,任何一种人类社会都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家庭既反映社会的经济基础,又反映社会的上层建筑,它比较全面地表现社会生活的基本现象。随着社会历史的变迁演进,家庭也会或多或少地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动,这种变动在新旧社会形态更替,或某一社会形态内部发生重大变化时期更为明显。
1、家庭的性质及其功能。家庭的性质反映在两个方面:其一是产权主体。无论是古代社会,还是现代社会,家庭都是一个经济单位,都有家庭的财产和预算,家庭的生产和消费,因而也就有家庭的产权。家庭财产是家庭内部的共有财产。由于家庭是以亲情和血缘为纽带连接起来的,家庭产权具有排他性,如遗产的继承,配偶和子女总是财产所有人首选的对象,即便在财产所有人无遗嘱的情况下,家庭财产也是由配偶和子女继承。其二是生产的组织和机构。家庭的生产性质是非常重要的,在家庭生产过程中,其投入包括市场购买品、自有时间以及各种环境条件,其产出包括孩子、声望和尊严、健康、利他主义、忌妒以及精神享受。而家庭生产首先是人本身的生产或人种的繁衍,其次是家庭服务和家庭消费的生产和供给,再次是人力资本的投资和再生产。而家庭的功能仍然反映着家庭的性质,如生产、生育、感情交流、教育、赡养、信仰、娱乐、政治等家庭功能。同时,充分反映出了社会融合和行为的媒介价值,它提供了家庭成员,尤其是婴儿和儿童成长所需的教育,在情感、经济和物质方面的支持,并向年老体弱者和残疾人的关怀;家庭是生产的重要单元,家庭为人们创造就业,带来收入。作为消费单元,家庭对可持续发展产生直接影响;家庭对于实现社会和谐、世界和平、安全、正义、团结、宽容、统一和繁荣均具有重要意义;家庭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起着绝对性的作用;家庭也在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进程中发挥着根本作用。
2、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不断演进的过程中,家庭结构也呈现了从传统父系父权制家庭的分化,逐步形成了传统父系父权制家庭和现代夫妻平权制家庭、现代核心家庭和传统联合型家庭、单亲家庭和双亲家庭、无子女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和多子女家庭。进入20世纪80年代,家庭结构更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四世同堂的中国传统大家庭如今已不多见,由一对夫妇和一两个孩子组成的核心家庭越来越多,也成了家庭结构发展的趋势。
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现有3亿8千万个家庭,平均每个家庭3.6人左右。家庭规模缩小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有专家分析说,生育率下降、人口迁移、离婚率增加以及人口老龄化是导致家庭规模缩小的原因。但同时也是各种家庭问题和家庭危机的诱因。根据2004年世界家庭峰会公布的资料显示,问题集中表现在:
家庭在教育方面的潜在贡献尚未得到全面实现。文盲现象仍然是世界一些地区的主要问题。世界成人文盲中近1/3为妇女,有1.15亿儿童上不了小学,其中57%是女童。在我国由于经济基础薄弱,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现在全国仍有1/4的县没有普及小学教育,中西部农村中5%至10%的儿未能进入小学;15%至30%的儿童无法接受初中教育。
妇女和女童在家庭中的地位仍然低下,性别不平等仍然是突出的问题。家庭暴力仍然威胁着不少妇女的人权、人身安全、自尊和健康。许多妇女和女童,尤其是贫困妇女,缺乏基本的政治和经济权利,不能获得教育、医疗保健、就业和社会保障。
诸多问题威胁着家庭中的妇女、儿童和老人。每年50多万妇女死于妊娠和与妊娠相关的并发症。婴儿死亡率在较不发达国家高达61‰。每天,全世界有3万多儿童死于可预防的脱水、饥饿和疾病。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是家庭和整个社会所面临的严峻挑战。正在进入成人行列的10-24岁青少年人数已达14亿。他们在精神和身体方面仍需要家庭的支持和帮助。低生育率和预期寿命的延长导致了人口老龄化。到2050年,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0亿,其总人口的比例将从10%上升到21%。老年人口抚养比的不断提高,将给社会保障、医疗保健等带来重要影响,更给家庭带来沉重压力。
很多家庭根本无法获得生殖健康服务,因此根本无法行使其生殖权利。生殖健康服务,尤其是计划生育服务的质量依然低下,不能满足相当数量人群的需求,从而导致了非意愿妊娠、高生育率和不安全流产等问题。
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继续在全球肆虐。艾滋病毒感染者的人数已达4200万。因艾滋病致死的双亲留下了超过1300多万的孤儿,他们给家庭、社区和社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由于社会政策的不完善和科学知识的不普及,很多社区还存在与艾滋病相关的歧视和羞辱。
环境的可持续性仍然令人忧虑。不可持续的发展和消费方式已导致环境的日益恶化、生态栖息地的破坏和资源的枯竭,威胁着个人、家庭和社区的基本生活需求,也削弱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文化多样性尚未得到普遍认同,不同文化之间还缺乏沟通,因而导致关系的紧张和冲突的发生。跨文化交流的增加给家庭和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所有这些问题的存在,损害了家庭成员的正当权益,也对家庭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带来负面影响。
3、国际社会对家庭的认识。1994年开罗《人发大会行动纲领》中进一步明确阐述了家庭及其作用、权利、组成和结构,强调虽然不同的社会、文化、法律和政治制度下存在着不同的家庭形式,但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家庭及其所有成员均应得到全面的保护和支持。确保家庭及其成员的权利,保持父母的责任,促进家庭成员的机会平等,尤其是女性和儿童在家庭中的权利,是至关重要的。公共政策应该努力创造条件,使得家庭能够支持其成员实现理想,并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2004年12月6日,以“家庭与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为主题的世界家庭峰会在三亚召开。参会的300多名各国代表总结了10年来国际社会在家庭问题上取得的成果,也探讨了家庭发展面临的问题。
家庭问题也在许多国际会议及其制定的行动计划中得到了广泛的涉及,比如,世界儿童峰会、环境与发展大会、世界人权大会、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社会发展首脑会议、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人类居住会议、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世界青年论坛、国际发展融资大会、第二届人口老龄化世界大会、残疾问题跨区域专家会议以及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等。
重视家庭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如果没有家庭建设的和谐,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针对世界家庭峰会针对家庭与可持续发展的主题提出的家庭与消除贫困,家庭与教育,家庭与性别平等及妇女赋权,家庭与儿童、青少年及老年人,家庭与生殖健康和母亲安全,家庭与艾滋病防治,家庭与环境,家庭发展与伙伴关系,家庭与信息化,家庭及其在对话和跨文化交流中的作用十个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逐步加以解决。政府在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时,就要充分考虑家庭的因素和作用,从制度安排、政策制定、规章建设上保证家庭在社会转型和急剧变动的环境中,始终得到维护和发展,使家庭始终成为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 和睦友爱、尊重理解、宽容信任、互助奉献是家庭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家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稳定、延续和发展的源泉。家庭对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