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幸福工程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8-02-21 阅读:2158

几年来,区计生协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计生协会的直接关心、指导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口与计生工作新途径,发挥群众组织的优势,认真实施“幸福工程”,帮助计生贫困母亲脱贫致富,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今年以来开展“幸福工程”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龙文区幸福工程于2003年11月开始实施,现有项目资金183. 56万元(其中省资助资金15万元,区配套资金15万元,市资助资金12万元,区干部职工捐款9.84万元,2005年至2016年区财政从征收社会抚养费中划拨131.72万元)。已在全区四个镇,34个村发放24期幸福工程救助款,资金滚动运作821.5万元。救助贫困母亲987户,惠及人口4267人。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亲自入户调查。

在实施幸福工程工作中,区计生协会把开展幸福工程作为计生协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会长亲自抓,分管的副会长具体抓,切实加强对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工作的领导。区计生协会按照省幸福工程规范化操作,严格把关。每期发放前,领导都亲自深入调查,反复探讨,集体研究项目点、受助户,亲自入村进行发放,鼓励受助户勤劳致富,诚实守信。为了帮助更多计生的贫困母亲,今年7月份,区项目办开展一期项目资金救助活动,分别在步文镇、郭坑镇发放48万元,救助24户计生困难户,帮助她们发展经济。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召开计生协会各种会议和举办培训班及“5·29”活动日、印发幸福工程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幸福工程的重要意义。 2016年母亲节期间,龙文区计划生育协会联合区教育局、朝阳镇计生协会在龙文中学、朝阳中学举办纪念第20届“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护贫困母亲活动日”书法绘画比赛。共有30多名热爱书画的学生参加,比赛结束后,评选出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为他们颁发了证书。进一步扩大幸福工程的社会影响力。2017年“红五月”宣传活动期间,一是在郭坑镇新街社区开展“幸福工程”受助母亲座谈会,会上,“幸福工程”受助母亲积极发言,院后村受助母亲陈某燕说,感谢政府的关心,“幸福工程”救助款帮助计生户发展经济政策好,既帮助我们发展生产,又为我们提高生活水平;受助对象还交流了发展项目和生产经验。区计生协会领导对受助对象提出几点希望:一是希望她们掌握生产管理办法,把项目款真正用于发展生产:二是希望她们发展致富,帮助周边群众发展;三是希望她们带头遵守计生政策,宣传计生政策。二是龙文区计生协会工作人员深入蓝田镇圳头村、郭坑镇院后村、郭坑村等村了解回访“幸福工程”受助母亲发展情况,每到一处,“幸福工程”受助母亲都感言,感谢政府的关心,“幸福工程”救助款帮助计生户发展经济政策好,既帮助我们发展生产,又为我们提高生活水平;座谈中还与受助对象交流了发展项目和生产经验。

 (三)规范运作,加强资金管理

(1)明确帮扶条件。严格按照帮扶的“五个条件”和把握好“四个原则”。五个条件:即实施计划生育、首先是二女户的母亲;贫困母亲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有发展生产的项目;能通过自己的勤奋劳动增加经济收入;能诚信还款。四条原则:即短期帮扶,期限二年;小额资助,直接到人;严格把关,规范运作;到期收回,滚动运作。

(2)逐层审核把关。根据帮扶的条件和应掌握的原则,我们在每一批资金发放之前,选准项目点后即进行调查摸底帮扶户。通过对照条件进行筛选,将初步确定的帮扶户提交村“两委”研究确定,上报镇项目办审核。经审核同意的救助对象,填好资助申请表一式四份,由镇项目办集中上报区项目办审核批准。

(3)签订帮扶合同。区幸福工程项目办统一印制规范性的借款合同书,由项目办直接与镇计生办签订借款合同书,合同签订后,区项目办即把救助款下拨到镇计生办帐户上。被批准的救助对象,填好借款合同书,村两委干部担保,(并签名盖章)。手续完备后,由区、镇项目办在村召开资金发放会议,与救助对象签订借款合同书,把救助款直接发放到贫困母亲手中。

(4)做好跟踪督查。为确保发展项目专款专用,早出效益,2017年9月上旬,区、镇项目办积极开展项目跟踪督查,进村入户重点了解2017年救助到期对象,跟踪救助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用在拟定的发展项目上,是否碰到困难和效益情况等。通过跟踪督查,起到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的作用。

(5)做好资金回收。救助资金能否按时足额回收,是能否实现继续滚动运作,实现良性循环的关键所在。为确保救助资金放得出去,收得回来,区项目办在借款到期前一个月,向镇项目办发出还款通知书,乡镇项目办向受助对象发出还款通知书,让受助对象做好还款准备。借款到期后,镇、村干部、项目办和担保人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催讨工作。今年到期20-21期资金72万元,全部按时回收,回收率100%,脱贫率达88%以上。

(四)建档立卡,完善资料管理

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区、镇、村幸福工程档案。区级项目办建立了8种资料档案:(1)受助贫困母亲资助申请表;(2)受助贫困母亲花名册;(3)受助贫困母亲借款合同书;(4)救助贫困母亲情况统计表;(5)受助贫困母亲跟踪运作督查表;(6)贫困母亲救助效果调查表;(7)幸福工程宣传资料、照片;(8)省、市、区有关幸福工程的文件、简讯和领导讲话材料等。

(五)帮扶工作的经验与存在不足

16年9月,我区通过对30户幸福工程帮扶对象的调查,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有些地方项目跟踪记录简单化,雷同化,不能反映受助户的真实情况。二是个别地方个别村“两委”干部把关不严,救助对象出现重复。

通过对数据的统计分析可以得出:一是要选准项目。受助户所选择的项目要准确、合适。各级计生协会要加强对项目选择的把关指导,要选准选好项目。要选择成本低,风险较小,效益回收期短的项目。二是要加大帮扶力度。对计生困难户的扶持力度越大,产生的经济效益越大。因此,今后在帮扶工作中,适当根据受助户的需要,将计生小额贴息贷款和幸福工程两项资金捆绑使用,同时,还要做好整合有关部门的资金,加大对计生户的帮扶力度,提升帮扶效果;三是要做好跟踪服务。要加强对帮扶家庭项目经营过程的跟踪服务工作,如对种养殖项目要做好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关注项目进展,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帮助受助户解决在项目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搞好服务,提高救助成效      

根据受助对象提出准备发展的项目,镇、村干部和项目办从本地优势和受助对象个人特长及市场需求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帮助精选发展项目。引导受助对象施展一技之长,着重发展“投资少,周期短、易操作、见效快、效益好”的“短、平、快”项目。在前21期受助户中,她们在帮扶前的人均收入约4260元,通过发展项目,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平均人均收入已达6680元,平均人均增加收入2420元,前21期到期资金回收率100%,脱贫率达88%以上。如蓝田镇圳头村计生二女户陈金凤,经济收入相当微薄,家庭不富裕,还负担一定的债务。2013年,陈金凤被列入为幸福工程救助对象。蓝田镇计生协会“幸福工程”项目办于2013年4月救助陈金凤“幸福工程”项目资金10000元。陈金凤得到救助后,她把这些资金用来购买一部运输车,经过她们的辛勤劳动,精心管理跑业务,10个多月后结算,扣除所有的生产成本外,净赚15000元,心情非常高兴。她看到这样的成果,心里暖洋洋的,是“幸福工程”帮她脱贫,让她走上了幸福之路。由于陈金凤诚信还款,镇“幸福工程”项目办于2015年5月又资助她们10000元发展经济,陈金凤把镇“幸福工程”项目办支助和赚来的钱用于扩大再生产,丈夫精心跑业务,辛勤劳动,经常对计生困难户跑业务时收费减半或少收。陈金凤夫妇生活富了,她们表示一定不忘邻里还有人没有富,她要在今后的日子里,帮助计生困难户早日脱贫,以实际行动回报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对脱贫母亲的关爱。

 

 

 

               龙文区计划生育协会